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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买卖办证需知
发布时间:2008-9-4 9:07:51 来源:东至小区网:E物业、E商家、E生活
一、需提交材料:
1、房屋所有权证;
2、买卖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私章;
3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,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、私章;
二、办事程序:
1、买卖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申请审批书。
2、买卖双方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、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。
3、买方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。
4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。
三、收费标准:
住宅   6元/M2    (双方各半)
非住宅   总价的0.8%(双方各半)
注:房改房收费减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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